(来源:综合资讯)

烧碱期货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为合约交割月份的第10个交易日。
该规则适用于所有月份的烧碱期货合约(合约月份为1–12月)。
自然人客户(个人投资者)需注意:郑商所规定自然人不能持仓进入交割月,因此个人投资者需在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前平仓,不能持有该合约到最后交易日。
举例:若持有SH2609(2026年9月到期)合约,其最后交易日为2026年9月的第10个交易日;而个人投资者则需在2026年8月最后一个交易日前平仓离场。
值得留意的是,最后交易日与最后交割日是两个容易混淆的概念。在烧碱期货的规则设计中,最后交割日为交割月份的第13个交易日,也就是说,最后交易日之后,还预留了3个交易日的时间窗口,供买卖双方完成交割配对、开具发票、确认仓单等一系列后续流程,这体现了“三日交割法”的制度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