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通化支公司被罚7.4万元:个人保险代理人培训不到位等

中国人寿通化支公司被罚7.4万元:个人保险代理人培训不到位等
2026-03-09 15:55:50 金融一线

3月9日金融一线消息,据通化金融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通化支公司因个人保险代理人培训不到位、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被警告并罚款7.4万元。同时,孙翠婷、徐岩因个人保险代理人培训不到位、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被警告并罚款共计1.6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序号

当事人名称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通化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个人保险代理人培训不到位、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

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通化支公司警告并罚款7.4万元。对孙翠婷、徐岩警告并罚款共计1.6万元。

通化金融监管分局

2

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市柳河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

财务资料记载的事项与实际用途不符

对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市柳河支公司罚款12万元。对李鸿辉警告并罚款1.2万元。

通化金融监管分局

3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集安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

财务资料记载的事项与实际用途不符、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

对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集安支公司罚款16.5万元。对董勤警告并罚款2.3万元。

通化金融监管分局

4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通化中心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

财务资料记载的事项与实际用途不符

对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通化中心支公司罚款12万元。对张福东警告并罚款1.2万元。

通化金融监管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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