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金融一线消息,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因违规上调重组资产风险分类被罚款50万元。同时,王正民(时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总经理)因违规上调重组资产风险分类,被警告;彭大川(时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风险管理处负责人)因违规上调重组资产风险分类,被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1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
津金罚决字〔2025〕8号 |
违规上调重组资产风险分类 |
罚款50万元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 |
2 |
王正民(时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总经理) |
津金罚决字〔2025〕9号 |
警告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 |
|
3 |
彭大川(时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风险管理处负责人) |
津金罚决字〔2025〕14号 |
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 |